12月20日上午9时,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52家法院对80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。 涉案名被告人中, 最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,8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重刑率达23.22%,判处财产刑.9万元。这是黑龙江高院今年以来组织的第3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。 自今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按照中央、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,科学谋划、精心组织,全力以赴、攻坚克难,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,严重侵害群众利益,群众最为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,坚持“零容忍、出重拳、下重手”,依法高质高效审理了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。 此次公开宣判的80件案件, 既有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等发生在金融领域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又有实施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,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。 既有发生在校园、公园等群众身边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恶势力犯罪,又有发生在交通运输、工程建设、商贸集市等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的恶势力犯罪。 既有随意殴打他人、聚众斗殴、强迫交易等常见恶势力犯罪,又有“恶意碰瓷”“仙人跳”等新类型恶势力犯罪。彰显了全省法院有黑必扫、有恶必除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,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。 按照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,12月20日上午,市法院组织南岗区法院、方正县法院2个基层法院对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的30名被告人同步进行了公开宣判。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,按照中央、省、市委决策部署,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依法打掉了一批侵蚀基层政权、扰乱社会秩序、垄断行业领域、称霸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,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,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,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 为严惩黑恶违法犯罪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全面彰显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态度,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,建立完善快侦、快诉、快审、快判长效机制,协调全市政法机关投入精兵强将集中攻坚、挂表作战,加快办案节奏,提高办案效率。 据悉, 据悉,今年7月6日、10月25日、11月28日,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三个批次,对3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24件恶势力犯罪案件、名被告人,进行了集中开庭公开宣判。 12月20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组织的第4批黑恶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。哈尔滨宣判的这7件恶势力犯罪案件,是全省第3批同步宣判的一部分。 这7件案件, 有介绍同性人员卖淫,并在卖淫后对嫖娼人员大肆进行敲诈勒索犯罪、抢劫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;有未经批准,强拿硬要非法收取所谓“管理费”,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市霸;有滥用职权,擅自对违章车辆降低处罚幅度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并借机强迫货运车辆车主购买商品,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;还有勾结在一起,专门寻找外地违法营运车辆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。 30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,部分被告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、罚金等附加刑。 来源:新晚报 实习生高晓菲记者:王骁戴月 编辑:马云鹏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st/pgst/4307.html |